只有通過國家考試並取得營養師執照證書者,才能執行營養指導業務,其他只是讀過營養師證照班卻沒取得營養師證照資格,執行業務都是違法的! 快看本文立刻瞭解營養師證照考試!
營養師是食物和營養的專家,幫助人們透過適當的日常飲食維持或促進健康。取得營養師證照資格後,成為合格營養師,也要負責監督、指導食物的準備和供應,發展更好的飲食方法,參與研究,並培養個人和團體良好的營養飲食習慣。例如,醫院中營養膳食部的目標是為病人、親屬和看護者保留、準備和供應美味的、有吸引力的、營養豐富的食物。
隨著時勢潮流,國人普遍對健康與疾病關聯的問題愈來愈重視,想要學習如何適當調配飲食及各項營養素的意願提高,但一般人對於飲食的知識較缺乏,此時營養師就成為我們對健康飲食知識的主要來源,很多學校、大型企業及團體已經陸續建立起營養師的制度,營養師的行情當然就更加水漲船高,學校及補教業也有開設營養師證照班相關課程。
取得營養師執照後,對於在就業市場上也會更有競爭力,包括各級學校、醫院、體重控制美容中心、生化公司、酪農業及公務單位等,都可能會有營養師的職位設置,工作機會相當多元,也有著不錯的薪資待遇。薪資約3~4萬起薪,若服務於體重控制、塑身中心,業績好的營養師,待遇更可高達5~7萬。
營養師執照為專技高考,同一年會有2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證照考試機會。
營養師執照報考條件為:
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營養保健科學、臨床營養、營養科學與教育等系、科、組、學位學程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前項實習認定基準以當次簡章說明為主,學分採納、實習場所等都會有附表依據,最終仍須經考選部應考資格審查通過為準。
考試以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為及格。
以下情況不予錄取: